问题 |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 |
释义 |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于拒绝社区戒毒、吸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再次吸毒的人。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二年,可提前解除或延长一年。怀孕或未满16岁的吸毒成瘾人员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除强制隔离戒毒外,还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吸毒行为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为防止违法行为等情况暂时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1.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或注射毒品; 3.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4. 经过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或注射毒品。 对于严重吸毒成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如果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同意后可以让其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执行一年后,如果戒毒情况良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如果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需要延长戒毒期限,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以下情况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1. 怀孕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吸毒成瘾妇女; 2.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者。 对于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应依规定进行社区戒毒。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外,还可以采取社区戒毒的方式戒毒: 1.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2. 戒毒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如果有固定住所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3.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4.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或注射毒品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吸毒或注射毒品的行为会受到以下行政处罚: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毒或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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