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分析:人力资源管理视角 |
释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旨是减少关键岗位频繁更换带来的损失,对劳动者提供解除合同补偿。然而,它也降低了员工流动性,使劳动者失去跳槽增薪的机会。 法律分析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优点: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劳动者来说,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其他。缺点: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其他。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挑战与应对策略:跨国企业的经验分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现代劳动力市场中面临着诸多挑战,而跨国企业在应对这些挑战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首先,跨国企业注重建立灵活的雇佣模式,采用项目合同、临时工等方式来应对劳动力需求的波动性。其次,跨国企业在管理方面强调培训和发展,提升员工技能和专业素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此外,跨国企业也注重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与工会进行积极合作,制定公平的劳动政策和福利待遇,维护员工权益。总的来说,跨国企业的经验分享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挑战的宝贵参考,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因频繁更换关键岗位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并为劳动者提供了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获得补偿的保障。然而,这也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使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跨国企业在应对这一挑战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建立灵活的雇佣模式、注重培训和发展以及与工会合作等方式,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挑战的参考,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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