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带自己的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不在当地的居民,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进行受理即可。 1.个人申办 个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2.单位申办 单位因相关人员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需要,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不予受理情况 申请对象没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以及根据国家“放管服”和“告知承诺制”等有关规定,从事特定工作、执业已不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向单位发《不予查询犯罪记录告知书》。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 严格出具证明的呈批手续 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