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有理赔时效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有用,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就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事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事故被重新认定的往往会改变原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对申请复核的一方有利。如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通过申请复核,有可能会被改变为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的处理办法 (一)行政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二)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如何修改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进行修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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