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贪污罪数额新标准:贪污“数额较大”标准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标准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三百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