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业时间为上午8点半到下午5点半。 营业时间: 1、客户服务中心以及四个分公司营业厅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7:00(中午仅限办理水费缴纳业务) 双休及节假日(仅限办理水费缴纳业务):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供水服务窗口业务受理时间:同市政府的工作时间。 3、雷锋镇营业厅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周六周日不营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三、主要内容(三)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各地要根据用水定额,充分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要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水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缺水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