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见证有以下程序: 1、做查询记录。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2、请立遗嘱人出具意识清醒、能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承诺书; 3、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4、见立遗嘱人并作笔录; 5、立遗嘱人立遗嘱或者指定代书人代表遗嘱并按手指签字,见证律师签字; 6、制作见证书,两名现场见证的律师签字,律师事务所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