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认定为工伤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一方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公司追偿。或者可以采取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要求公司赔偿。 一、工伤保险怎么走?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 1、向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怎么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步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费单据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赔偿的申请;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工伤职工其应得的赔偿。 三、工伤认定以后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认定以后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员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