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1、产权:安置房一般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2、交易时间限制: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规定安置房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3、交易风险:由于安置房存在的诸多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4、质量区别: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被限制,所以在用工用料上会差一些,安置房绿化、基础设施等,也比不上商品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第十条《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二条《关于加强出售国有住房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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