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 个人嘉奖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三十四条 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统一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 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 个人嘉奖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 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第三十五条 获得授予或者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保送进入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习。 第三十六条 获得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第三十七条 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含追记、追授的)的个人死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吊唁。 第三十八条 获得奖励的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