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证金和定金的区别 |
释义 | 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是: (1)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2)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一、定金跟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定金和订金具体有以下区别:第一、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依照约定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只是定金合同没有成立;而交付订金的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约定交付订金但没有交付的,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第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第三、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当事人对于订金的数额可以自由约定;第四、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定金合同是什么意思? 定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为保障主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履行义务的保证,保证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此外,定金合同在定金支付时成立。 三、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保证金不适用定金罚则,没有双倍返还的效果。同时,定金的作用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可以是定约的保证、生效的条件、解除的代价等,保证金则没有这些功能。此外,保证金没有数额上的限制,但是订金不能超过主合同价款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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