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与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合同中主要应该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法; 六、修缮责任; 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八、转租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房屋纠纷案件类型有哪些 需要具体分析,可以根据诉讼的种类将其分为民事诉讼中的房屋纠纷和行政诉讼中的房屋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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