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复发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鉴定机构会向工伤人员以及用人单位出具《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表格。 2、《工伤认定书》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去工伤人员工作当地的单位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职工是否因工受伤。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是由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拿;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由医疗机构诊断的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鉴定结论书》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拿着以上材料去医院要求其出具工伤伤残鉴定证书,再去社会保障局拿工伤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人员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后,原受伤的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给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 5、到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拿取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另外,假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会当面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诉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哪些材料。申请人再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会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