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没有营业执照在外面经营怎么办? |
释义 | 有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对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这类案件有以下几点可以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 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的,则适用该条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 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你是办营业执照吗?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条件如下: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5、银行帐号证明;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7、房租合同或房产证;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哪办营业执照 现在的营业执照全部都是在当地的工商局办理,不管是公司注册还是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都是在工商局办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为什么我的营业执照没有副本,个人营业执照怎么没有副本 按照法规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的,凡当事人申请至少可以领取一本营业执照副本,以下是关于其介绍: 1、营业执照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 2、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正本要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副本以折页的开合方式设计的方便携带; 3、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营业执照副本每年要接受工商局的年检,年检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正常的公司运营,超过年检截止日期没有年检,或者年检结果不合格的,工商局应当吊销其营业执照; 4、年检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民宿没有营业执照违不违法,棋牌室没有营业执照违法吗 民宿没有营业执照违法。民宿没有营业执照会被处罚。没有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且没收违法所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并且对社会的危害比较严重,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三条,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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