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也可网上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5、若迁入地址不详细,需要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7、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提供)。 8、按揭购买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证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如果经过外祖母的同意可以将房子的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的话,那么在成都规定二手房落户也是可以的,如果转移房子的产权性质没有什么可操作性,那么也能够寄希望于投靠落户,不过前提是外祖母的户籍必须是成都户籍。 一、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迁户口 户口和房产证没有太大关系,在房屋中有户口不一定是房屋的产权人,同样,房屋的产权人也不一定在房屋中有户口。 目前,户口的功能基本限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产权房而言,注销户口一般不会影响房屋的正常出租或者出售。 若房产证尚没有办出,但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经实际居住,则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但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到交易中心进行了备案。 户口迁入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的,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