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
释义 |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内地居民应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涉外和特别区域内居民的婚姻登记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婚姻登记处。相关机关应公布文件并备案。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的登记和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的登记和办理程序通常需要在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签字。随后,前往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审核通过后,双方需要进行面谈,确认离婚意愿并签署相关文件。最后,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会出具离婚证书,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整个程序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协议的登记办理需前往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提交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面谈并签署文件。最后,领取离婚证书,完成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办理离婚需谨慎,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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