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违规所得的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犯罪的时候,对于犯罪的财物,如果属于被害人的,是需要返还给被害人的。如果是犯罪违法所得的话,则需要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的,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前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以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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