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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老保险缴纳20年,受益人去世后该怎么办?
释义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继承人;丧葬补助金、亲属救济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在职死亡个人账户余额作为遗产需提供材料申请一次性支付。
    法律分析
    第一,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第二,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在职死亡,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相应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取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拓展延伸
    养老保险受益人去世后的权益处理与继承
    当养老保险受益人去世后,其权益处理与继承问题需要妥善解决。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养老保险权益。继承人应向养老保险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继承手续。其次,如果受益人未指定继承人或继承人无法提供合法证明,养老保险机构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权益继承人。在处理权益时,继承人应及时与养老保险机构联系,提交继承相关文件。最后,养老保险机构将根据继承人的资料审核情况,确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并进行权益划拨。继承人应密切关注养老保险机构的通知,积极配合办理手续,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合理处理养老保险受益人的权益继承问题至关重要。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养老保险权益。继承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手续。若未指定或无法提供证明,养老保险机构将按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继承人应及时联系机构,提交所需文件。机构将审核并确认合法权益,进行划拨。继承人应关注通知,并积极配合办理手续,确保权益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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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