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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释义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活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其他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破坏行为,方可立案。
    法律分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出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采取其他方式,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立案:1.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2. 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3.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4. 其他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破坏生产经营行为。要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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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