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行为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的行为。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殴打、禁闭、抢劫等手段,使被干涉人无法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本罪的主要特征。不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采取的暴力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的,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