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 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 宅基地 ,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 2.破坏耕地行为 3.非法占地行为 4.非法批地行为 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 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 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 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 土地使用权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 1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 11.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 1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行为 1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 14.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行为 15.违反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行为 16.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 17.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行为 18.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行为 1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 20.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行为 广东省6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例(2014-2015年) 一 公司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 2014年初, 肇庆 高要市新时代陶瓷有限公司擅自租用白土镇沿_村第三经济社集体土地64.68亩(其中耕地40.06亩),土地全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年7月,新时代陶瓷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租用土地上推土建设,并全部建成钢结构厂棚和仓库。 高要市国土资源局经动态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即责令新时代陶瓷公司停止违法行为。8月,对该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9月,在被占土地破坏性鉴定的基础上,将新时代陶瓷公司(法人郭某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高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被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并复耕,高要市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行为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村委会将集体土地变为宅基地 2014年5月, 阳江 江城区 白沙街道岗新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对该村60.6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58.63亩)进行推填土并用于村民宅基地建设,土地全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9月,共抢建村民住宅12栋(四层高楼房)和部分村庄道路,实际建设占地面积4.93亩,其他土地推平未建。2014年5月—10月,江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多次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村民不听劝阻,还发动全体村民阻碍执法,强行抢建。 擅自占集体土地建碎石场 2014年9月期间, 梅州 市五华人古汉杰既未与 东莞 市 常平镇 九江 水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任何土地转让(租赁)合同,又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占用九江水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建设碎石场。 租用集体土地违规建厂房 2013年10月,郑某明、郑某国租用 潮州 市 潮安区 凤塘镇林兜村集体土地53.1亩(其中耕地49.94亩)用于厂房建设,土地全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镇政府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2014年9月, 英德市 英红镇政府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该镇红旗居委会土地101.4亩(耕地11.1亩)用于道路建设,其中99.4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年10月,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即对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作出《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一村民破坏农田挖沙取土 2014年10月, 茂名 信宜市 国土资源局经动态巡查发现,该市东镇街六运村村民毛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挖沙取土,于是向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毛某拒不停工。 经多次制止无效,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月对毛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暂扣违法施工工具挖掘机两台,并查实毛某非法挖沙取土面积17.1亩,其中耕地(基本农田)面积16.5亩;3月,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专门机构对被挖土地进行破坏性鉴定,经鉴定,该土地原地形地貌已发生变化,农田种植条件受到严重破坏。5月,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毛某非法挖沙取土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