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未立借条,能否告对方诈骗? |
释义 | 借钱不还且无借条的情况并非诈骗行为,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若已立有借据,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借款人没能力还款时,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分期或延期偿还。若贷款人不同意,则借款人需要尽力筹集资金还款,否则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并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分析 一、关于借钱不还且无借条的情况,可以将其视为诈骗吗? 借钱不还且无借条的情况,并不能被视为诈骗行为。在朋友之间借款时,若已立有借据,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而非犯罪行为。 借钱不还没有触犯刑法,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有借条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没能力还款的,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贷款人不同意的,则借款人仍然需要尽力筹集资金还款,否则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在胜诉后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都有什么费用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2.申请勘验、财产保全等费用;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结语 借钱不还且无借条的情况并非诈骗行为,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若已立有借据,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而非犯罪行为。借款人应尽力筹集资金还款,否则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在胜诉后,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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