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怎么认定工资标准 |
释义 | 工伤的工资标准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一、工伤保险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伤保险索赔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3、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4、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用人单位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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