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户口迁移是怎么办理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跨省婚姻离婚后,女方要将户口进行迁移的,应当按照相关办理迁移手续。女方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认为迁移的理由是正当的,应当向女方出具迁出证,女方拿到迁出证后,再去原籍办理迁入登记,将户口迁回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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