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和证明材料都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离婚协议、结婚证原件等。如果夫妻双方还育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一、离婚官司要对方身份证吗 办理起诉离婚手续并不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件。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签了离婚协议算离婚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依据相关规定,双方拟定的离婚协议,将提交给民政局作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证明材料之一,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也是民政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前提之一。经过民政局审查,确认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一致意思表示,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领取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如果仅仅是双方私下签署,日后仍然随时可以反悔,风险极大。实务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方式,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供民政局要求的手续材料,包括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且双方都到场,才可办理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