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人死亡注销户口流程 |
释义 | 上海市居民死亡注销户口的流程如下: 1、申报:死者的家属或监护人应在死亡后3日内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死亡情况。如果死者在医院逝世,医院会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2、准备材料:家属需要准备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派出所,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审核:派出所会审核提交的申请和材料,核实死者身份和户口情况; 5、注销户口:经过审核后,派出所会进行死亡注销户口的操作,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到户籍管理部门; 6、领取证明:家属可以在派出所领取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或者通过邮寄等方式获取。 死亡注销户口需要的资料: 1、逝者身份证明:需要提供逝者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证明:需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需要提供逝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如由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需包括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5、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调解协议书、遗嘱等,也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死亡注销户口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和办理,如果超时可能会影响后续的相关事宜。同时,在提交申请和材料时需要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注销户口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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