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伙人优先购买权 |
释义 | 一、什么是合伙人优先购买权 1、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或者法院对合伙人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享有的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合伙份额的权利。 2、现行《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分别就一般情况下和强制执行中的合伙人优先购买权问题作了规定。 二、有限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以在这三十日之内向转卖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提出优先购买权。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优先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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