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扣12分15日内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驾驶证被扣十二分,必须要在十五日之内处理,超过的话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1、裁决后15个工作日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额不超原罚款数额。2、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是不能通过审验的,包括年审(年度审验)和换审(期满、转入换证审验)。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4、满12分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受教育学习的,驾驶证会被公告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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