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州市普通护照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抚州市普通护照签发需要什么资料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符合下列情况人员,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父母双方监护人之一陪同办理,提交其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申请表上父母一方签名同意意见;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③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的手续。 ④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二、抚州普通护照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材料手续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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