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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否约定试用期
释义
    法律分析:一、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否约定试用期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意义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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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2: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