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保全适用有法律条文。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保全的。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性措施。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一、财产保全包括什么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如发现对方转让、出售、损害财产等。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正式起诉,发现对方有损害、隐匿、转让、出售财产等迹象时,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护措施。执行保全在法律上仍然存在。 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打离婚官司不要冻结的情况需要去? 打离婚官司如果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申请保全,冻结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