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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在哪些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释义
    离婚后不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有: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未登记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或期间生育子女的;3.同居期间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4.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共同生活需实际支出,如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的情况包括:
    1. 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2.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况,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为限,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3.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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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5: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