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终审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二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终审制的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所谓二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二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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