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
释义 | 哪些情况下会构成家庭暴力 1、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 3、争吵过程中的、偶发性侵害不构成家庭暴力。 4、互殴不构成家庭暴力。 5、精神损害无证据证实不构成家庭暴力。 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3、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虐待的行为,那么根据不同的家庭关系可以一起对此进行不同的处理,比如说如果是夫妻之间存在争夺的机会,那么就是属于家庭暴力,完全是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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