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编入债权表的破产债权有哪些 |
释义 | 需要编入债权表的破产债权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其所需要编制入内的债权范围应当包括两类: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普通债权。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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