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征地拆迁楼房纠纷怎么解决的? 征地拆迁楼房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拆迁纠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三、征地拆迁纠纷的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各地征地主管部门应提前公告征地拆迁楼房纠纷怎么解决,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行为及拆迁补偿标准没有争议,是在拆迁过程中对楼房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处理。在还没有确定楼房产权人之前,不能直接申领征地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