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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一般情况下诈骗罪不成立的方法
释义
    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诈骗罪不成立,则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者要求其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等,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诈骗罪不成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则不需要受到刑罚,可以被免除刑事处罚。但具体的情况会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者要求其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等,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有哪些
    1、诈骗罪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个要件很好理解,例如部分如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采用的犯罪手法是欺骗手段获利,但是它侵犯的是人身权利,就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客观要件
    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一点可以理解为行为人使用了欺诈行为让对方产生了错误认知,被害人进而做出财产处分后,行为人获利。这里有四个要点,缺一不可。分别是“使用欺诈方法”、“错误认识”、“财产处分”以及“从中获利”。
    3、诈骗罪主体要件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主体不构成本罪,例如未成年人犯罪、不具备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等等,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4、诈骗罪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一要件可以分为两个注意点,分别是故意犯罪和非法占有目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明确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并且是故意目的占用的。
    结语
    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成立,会受到刑罚处罚。但如果情节轻微,可以被免除刑事处罚,也可以进行口头警告、要求签署悔改声明、道歉、赔偿损失等,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其中,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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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