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垫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垫付是指工资收入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需要及时治疗而需要提前支付一定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企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协助的一项待遇。在此过程中,职工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企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对于需要提前支付一定医疗费用而职工无力支付或者因支付困难的情况,企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预付或者垫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受害职工或者受害者家属应当尽早就近到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就医,并及时向企业用人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险机构报告。 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职工需要办理工伤待遇申报手续时,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工伤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或者病历、工伤事故证明和康复情况等相关材料。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职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伤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或病历、工伤事故证明和康复情况等相关材料。企业用人单位则需要根据情况进行预付或垫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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