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九级标准及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轻度癫痫;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者;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颈部外伤导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搭桥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者轻度毁容的;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者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的;颈部瘢痕畸形,但不影响活动;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大于等于5%的等等。2、九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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