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推进农村毒品问题的治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二是预防和打击毒品的队伍力量不足;三是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迅速;四是强制戒毒和特殊人群收戒较难。五是戒毒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等。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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