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归谁所有? |
释义 | 父母付首自己还贷的房子,如房子属于父母指定赠与一人,登记在一人名下,且房贷由该一人承担的,可以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父母付首付,房子的贷款由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 法律分析 父母付首自己还贷的房子,如房子属于父母指定赠与一人,登记在一人名下。且房贷由该一人承担的,可以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父母付首付,房子的贷款由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 拓展延伸 房产赠与与贷款偿还责任归属 在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的情况下,房产赠与与贷款偿还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房产的所有权通常以实际出资为准,即谁出资购买房产,谁就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如果父母付了首付款,那么在法律上他们可能拥有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然而,贷款偿还责任通常由实际借款人承担。如果自己贷款购买房产,并承担了贷款偿还责任,那么在法律上,贷款偿还责任可能由自己承担。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可能归父母所有,但贷款偿还责任归自己承担。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双方的意愿、协议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建议在购房前与父母进行明确的协商和约定,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记录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在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的情况下,房产赠与与贷款偿还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房产的所有权通常以实际出资为准,即谁出资购买房产,谁就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如果父母付了首付款,那么在法律上他们可能拥有房产的部分所有权。然而,贷款偿还责任通常由实际借款人承担。建议在购房前与父母进行明确的协商和约定,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记录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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