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处理方式: 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2、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特点? (1)举债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3)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4)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如何判断单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理论上通常用两个标准来判断债务的性质: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如何判断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 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 1、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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