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户新居产权归属问题 |
释义 | 扶贫房屋产权属于建设单位,大多为小产权房,不允许上市交易。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变为商品房,但地方政府执行情况不一,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扶贫房屋没有房产证,产权属于建设单位(国家政府)。 1、扶贫、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 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 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贫困户新居产权保障措施的研究 《贫困户新居产权保障措施的研究》是针对贫困户新居产权归属问题展开的一项研究。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为了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其中包括提供新居给贫困户。然而,贫困户新居的产权归属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本研究旨在探究如何建立有效的产权保障措施,确保贫困户在新居产权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案例的研究分析,结合实地调研和专家访谈,将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为贫困户新居产权归属问题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促进贫困户住房权益的实现,推动社会公平与稳定发展。 结语 律师解析显示,扶贫房屋产权归建设单位(国家政府)。扶贫、拆迁安置房多为小产权房,需符合政府规定后方可交易。有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转为商品房,但具体执行需考虑当地政府用地指标情况。各地政府执行不同,请按当地规定执行。《贫困户新居产权保障措施的研究》旨在探究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贫困户新居产权得到充分保障,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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