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至今已满15个年头。2002年1月17日,时任外经贸部副部长孙振宇被任命为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特命全权大使。在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揭牌的当天,除中国的官员外,时任世贸组织总干事麦克·穆尔和各国常驻日内瓦的使节等也被特别邀请参加此次仪式,整个招待会的规模有500人之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 第一条 自加入时起,中国根据《WTO协定》第12条加入该协定,并由此成为WTO成员。中国所加入的《WTO协定》应为经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协定》。本议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段所指的承诺,应成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中国应履行《WTO协定》所附各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应在自该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义务,如同中国在该协定生效之日已接受该协定。4.中国可维持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2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的措施,只要此措施已记录在本议定书所附《第2条豁免清单》中,并符合GATS《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中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