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意义上的近亲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之间结婚的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此类婚姻为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看待无效婚姻经济补偿的 可以得到无效婚姻经济补偿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三、结婚证无效的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结婚证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