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外情调查取证可能会涉及他人的隐私,因此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的事实依据。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录像,是违法的。但如果在自己家录音录像,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又比如在自己家安放录音录像设备,不存在违法问题。但如果在他人家中安放录音录像设备,就不具有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法居室内的两人亲密照片就不具有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密的照片,就不涉及到隐私问题,该照片具有合法性。因此,证据收集应当采取合法形式,不能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