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
释义 |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向上级地方政府申请,也可选择向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满可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对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国税等行政机关不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撤销或变更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般应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受理、审查、听证、裁决等环节。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会影响其权益。行政复议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行政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行政复议程序包括受理、审查、听证、裁决等环节。行政复议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行政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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