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户口本户主一个人就可以都办了吗? |
释义 | 当居民的《居民户口簿》遗失或被盗时,户主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并获得《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单》。如果居民在三十天内未找回户口簿,户主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签字,然后经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后进行补发。 法律分析 户主一个人就可以。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派出所当场出具《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单》。申报人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后仍未寻找到的,应当由户主提交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后予以补发。 拓展延伸 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次,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户口本丢失,则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另外,如果户口本上有配偶和子女信息,则需要提供他们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需要提供一张近期免冠照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且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办理补办户口本时,还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一定费用。具体办理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 结语 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派出所出具《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单》。如果30天内未寻找到,户主需提交补发书面申请,所有成年成员都需签名。补办户口本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配偶和子女身份证、免冠照片等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一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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