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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如何去办理
释义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如果各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分割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签订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需要写清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各继承人的分配所得。签字摁手印就生效了,人手一份。不需要再去哪里办理。但是如果涉及不动产的,按照遗产分割协议的约定过户即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继承案件中的继承人都可以协商一致。在继承人对继承遗产有争议的情况下,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是指他的户籍所在地。当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时需要准备的有民事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比如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自己是继承人的证明,争议的遗产是什么的证明以及证明自己主张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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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