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试用期辞职不批,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